关于组织开展微型课题研究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3-1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   录入者: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微型课题研究,就是教师的自我研究,是以教师自身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研究对象,以问题解决、经验总结为研究目标,提高教学水平,促进专业发展的研究方式。在教育内涵发展,提升质量的新时期,微型课题研究的作用和价值不断凸现。为推动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广泛开展微型课题研究,促进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自觉关注、思考教学领域中的个性问题,有效解决自身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,努力提高教育质量,区教研室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微型课题研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本次微型课题研究申报、评审、过程管理与结题由各学校组织,各校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(管理办法见附件1)。

2、微型课题的申报对象一线的教师,已经承担了区级以上课题的组长不再申报微型课题。

3、微型课题申报与评审

1)选定课题。中小学教师可根据自身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,自行确定研究课题。所确定的课题必须紧扣教学实践,力求小而实,力戒大而空。幼儿园教师,要按照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规定的五大领域内容及学前教育特点,确定研究课题。要避免研究课题及研究内容“小学化”。

2)填写申报书。课题确定之后,申报者必须对课题进行论证,并填写微型课题申报表(见附件2)。微型课题申报以教师个人为主,也可组成研究小组,成员以不超过三人为宜。

3)评审立项。对上报的微型课题,各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立项评审,对有研究价值、贴近教育教学实际的课题进行立项,并召开课题研究培训会议,规范研究过程。

4、成果奖励及使用

1)各课题研究者要将研究成果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,不断改进教学行为,努力实现高效教学。对特别优秀,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,将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。

2)区每年七月举行微型课题研究成果评奖活动,召开成果表彰会议,并择优推荐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。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在《新北区教科研通讯》电子杂志刊登。

5、各校每年九月各校上报校微型课题汇总表。

新北区教研室

附件一新北区学校微型课题课题管理办法

附件二新 北 区 学 校 微 型 课 题研 究 手

附件三   学校微型课题研究的方向与范围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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