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“关于开展新北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”
发布时间:2014-04-17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教导处   录入者:

关于开展新北区优秀班主任、

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强化班主任职责,更好地调动、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升班主任专业化水平,树立一批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典范,促进全区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新北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现任班主任。

2.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中层及中层以上分管德育工作的人员。

3.近三年已获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。

4.本年度经区级材料评审、局领导审核,推荐为市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的对象(附件3)不再参加此次评选,未通过区级评审的人员可重新申报本次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。

二、评选名额分配

1.各中小学、幼儿园按学校班级数的10%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。

2.各中小学、幼儿园限报德育先进工作者1名。

3.已有人员在本年度被推荐为市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的学校,自行扣除相应的上报名额。
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

新北区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政治思想

热爱教育事业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心理健康,为人师表

全面育人

坚持全员育人、全程育人的理念,坚持学生立场,关爱每一位学生,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,通过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善于调动学生的学习、生活积极性与主动性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工作能力

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协调能力,在班级建设方面有思想,有创意,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,所带班级学生个性发展良好,形成和谐向上、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,学生满意度高。

资源利用

善于拓展班级育人空间,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,有效开展班级德育活动和学生个性化教育;主动与任课教师、学生家长沟通,坚持上门家访,每学年家访面(率)不少于70%

教育研究

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,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改革,善于反思总结,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的案例或论文,近5年有2篇以上班主任论文(案例)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。

教育实绩

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、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1次以上、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、个人获得区级以上的相关荣誉1次以上。

新北区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政治思想

热爱教育事业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心理健康,为人师表

全面育人

有先进的德育理念,坚持全员育人、全程育人,坚持学生立场,关爱每一位学生,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

工作能力

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管理协调能力,能结合工作岗位和学生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,在德育管理、德育实践活动、学科渗透、后进生转化、降低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德育科研、德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

教育实绩

分管学校德育工作三年以上,近5年有2篇以上班主任(德育)论文(案例)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(或学校德育活动在全区现场展示、工作经验在区级会议上交流)、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、个人获区级以上相关荣誉1次以上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各校(园)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民主推荐、集体研究,全校张榜公示一周,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上报区教育文体局。

2.区教育文体局将对各校(园)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结果后公示。

五、材料上报

1.所有推荐对象须认真填写《新北区优秀班主任推荐表》或《新北区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》,一式两份,纸质稿于428日(周一)前报教育处,电子稿发至xbqjywtj@{域名已经过期}

2.所有推荐对象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,包括近5年(2009年起)的聘书、荣誉证书、论文、课题等班主任研究成果。推荐表单独报送,不随佐证材料装订。

3.各校(园)要规范推荐过程,提高推荐质量。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、负责人签字审核,确保材料真实性。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程序不规范的,一经查实,取消推荐对象资格,名额做放弃处理。

联系人:何耀平 王强,电话:85127715 85127357

 附件:

1. 新北区优秀班主任推荐表。

2. 新北区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。

3. (新北区)2013年市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。

新北区教育文体局

20144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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